北京市女企协应邀参加第二期“中国瑞典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

  日期:2008/11/01  来源:北京市女企协  [字号: ]

    十月十三日至十七日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应邀参加了由商务部综合司、瑞典驻华使馆主办,商务部外贸发展局承办的“第二期中国瑞典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该班共有学员90余人,全部来自全国各地省市政府、协会、中字头的大公司的企业代表。吴秀萍会长、苑永萍副会长、章玉明副会长、理事方林华、会员刘晓璟有幸应邀参加了学习班。大家反映,学习班规格高、内容科学、信息量大,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始于上世纪20年代的西方国家,到现在已有七八十年的历史,是西方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以及人类生产环境的恶化,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通过跨国公司的供应链逐步扩展到发展中国家。中国与瑞典的《企业社会责任》联手培训的合作项目始于去年,2007年胡锦涛主席访问瑞典,2008年瑞典首相访问中国后,中瑞相约联手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训。去年办了第一期班,反映很好。

    本次学习班得到中国商务部和瑞典驻中国大使馆的支持,瑞典大使和参赞、商务部综合司司长都到会讲了话。学习班主要分培训、参观、研讨三部分。培训四个主题:企业社会责任概述、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与与劳资关系,主讲老师分别由瑞典和中国相关方面专家担任,听后很有收获;参观了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区索尼爱立信手机在中国的生产厂家;最后全体学员分政府协会组、轻工组、医药食品组、纺织五矿组进行了热烈的研讨,大家感到很有收获:

    1、强化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增强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紧迫感,认识到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必会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2、随着中国的入世和经济发展的深化 ,一个成熟的企业势必要把担负起企业责任贯穿在企业活动的始终,才能经得起社会、消费者、利益相关人的考验,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3、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环保责任、社会责任,企业必须有计划的逐步实施,不断朝着构建合乎现代科学企业管理制度发展。

    4、政府、协会应千方百计从各自角度和职能为企业全面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搭建平台和环境。

吴秀萍会长、章玉明副会长、理事方林华、会员刘晓璟、北京靓诺时装有限公司陈锡林总经理与商务部综合司人员合影

第二期“中国瑞典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班现场

吴秀萍会长获得结业证书

理事方林华获得结业证书

会员刘晓璟获得结业证书

北京靓诺时装有限公司陈锡林总经理获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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