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期:从你背后伸出的“黑手”

[点击: 次]  日期:2013/09/02  来源:法邦直播室

本期嘉宾介绍 :常铮

  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首届“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系硕士生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副秘书长、东城区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东城区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首届CCTV律师行业之星。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1999)、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2003)。

  凭籍丰富的司法经验、娴熟的辩护技巧和优质的人脉资源,长期专业从事各类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工作。

  以敬业的工作态度、雄厚的辩护实力和出色的辩护效果,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及律师同仁的一致赞誉,堪称中国专业刑事辩护领域的中坚力量。

1.穿着白大褂的“禽兽”

  5月17日下午,广西南宁市中院对“副教授”精液治疗涉强奸案,做出了终审判决,马林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48岁的马林是广西第一附属医院的“副教授”,开始在化疗科工作,后来被调到院办。其本人利用自己的精液、酒精、去炎松软膏、红霉素和生理盐水组成的独家秘方,为人免费治疗妇科病。

  2010年8月,马林的朋友赵某让马为自己的女友彭某(化名)治病。以两次治疗后,同年8月25日,马林在工作室为彭某进行按摩治疗。彭某表示,她在治疗后起身上厕所,发现阴部除有黄色药膏外,还有乳白偏黄像精液的液体,便质问马某是否对其性侵,遭否认。此后彭某报警。

  二审判决称,马林让彭某躺到自制的治疗床上后,以给彭某的阴部按摩治疗为由,欺骗彭某并强行将其精液放进彭某的阴道内,强行对彭某进行猥亵。次日马林被公安人员抓获。经DNA检验,彭某的阴道分泌物中被检出其精斑。

  去年7月,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马林有期徒刑4年。二审法院认为,马林无医师执业资格无证行医,利用被害人到其心理咨询室就诊治疗的机会,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欺骗手段强行对彭某进行猥亵,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2.“摇出来”的强奸案

  以往一提到强奸,人们都会联想到“偏僻地点”、“陌生男子”、“暴力胁迫”这些词。然而,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5月17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却显示,近年来,发生在熟人之间、暴力特征弱化的“非典型性强奸”案件频发。2010年以来,该院办理的这类“非典型性强奸”强奸案共62案,占全部强奸案总数的85%。

  在这类案件中,有的被害人是随犯罪嫌疑人去KTV唱歌喝洒,双方有搂抱和抚摸行为;有的则是朋友关系。这种情况,导致办案机关难以直接排除被害人自愿与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的可能性,增加了案件认定难度。特别是随着陌陌、微信摇一摇等交友软件的普及,“摇出来”的强奸案时有发生。这是最近一起被媒体大量报道的发生在北京的“摇”出来的强奸案。两男一女此前通过微信的摇一摇相识,后约出来相见。两男在送女子回家的路上将女子在车内轮奸。当时,女子未敢强烈反抗,事后还与两名男子吃饭,后伺机报警。日前该案一审宣判,两名男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1年。

  另外,近年来,强奸案中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还呈现下降的趋势。比如,此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李天一案”;还有,最近发生的海南6名小学生被性侵案。

3.难解的“男题”

  张华(化名),40多岁,从东北来京后被某保安公司派到某冰上运动中心。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9日深夜,张华在保安宿舍内对18岁的男同事李军(化名)实施“强奸”。“强奸”过程中导致李军轻伤。

  李军报案后,张华被抓。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华故意将他人致伤,且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审理期间,经调解,张华赔偿李军2万元。最终,鉴于张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这起“男男”强奸案被追刑责是国内首起。它意味着我国法律上的一定进步,但还远远不够。

  此前,还有一起微博上广泛传播的“成都九眼桥案”。网友描述,一女子对桥下的一名男子“性侵”,事后男子红着脸走了。因影响较大,成都警方事后表示将调查此事。

 

 

评分:
推荐视频
邮编:100007  电话:010-64069066 010-64077884  E-mail:bjawe@vip.sina.com 协会微信公众账号:ibjawe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西局南街168号(丰顺驾校院内)
版权所有: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
Powered by SiteServer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