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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及会员单位: 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将与2012年3月届满。在即将过去的五届理事会期间,在全体会员的参与和支持下,协会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形成自我参与、自我管理、共同成长、良性发展的可喜局面。协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涌现了一批拼搏进取,开拓创新,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企业家;涌现一批热爱、关心、支持协会工作,为协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姐妹;涌现出一些关心、支持女性搭档,对协会活动全力支持,具有较强性别意识的妇女之友。 值此五届理事会换届之际,为总结表彰宣传会员姐妹的优秀事迹、彰显会员关心协会和奉献团队的可贵精神、促进全社会关心女性、关心妇女事业的良好风尚,协会决定开展评选北京市“优秀女企业家”、“突出贡献会员”和“妇女之友”活动。 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北京市优秀女企业家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拥有较强的企业社会责任感,重视企业三个文明和企业道德建设,企业运行良好、效益显著; 2.转变发展观念、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改革力度、增强企业活力,强化环保意识,在健康节约、又好又快发展企业上成绩突出; 3.注重企业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企业管理扎实,注重品牌建设,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方面做出较好成绩; 4.一贯致力于企业文化建设,注重维护职工利益,努力创建文明企业,为营造和谐社会做贡献;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支持和关心协会工作。 (二)评选要求: 1.本年度评选名额为10名左右,凡为北京市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均可参评; 2.要认真推荐、总结事迹,被推荐的候选人,既要体现先进性,又要实事求是,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产生,要征求所在企业及相关上级单位意见; 2.优秀女企业家正式人选,要在会员所在企业自荐的基础上,由协会会长办公会决定; 3.参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附表1和附表2,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候选人约2000字主要事迹材料和约500字的简要材料,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及照片4-5张。 5. 对获评的“优秀女企业家”称号的会员将收取奖牌、荣誉证书、编辑上网、出版专辑宣传等相关费用3000元。 二、关于突出贡献会员的评选 回顾协会五届理事会的工作,大家一致评价是:继往开来、再展风采。四年成绩的取得、协会工作局面的开拓离不开全体会员的鼎力支持、离不开骨干核心会员的倾力参与,这种精神值得在协会中弘扬和学习。为此,在六届换届大会期间特开展评选“突出贡献会员”活动: (一)评选条件: 1、企业经营管理科学,职工和谐,无违法违纪现象; 2、热爱公益事业,有社会责任感并主动参与其中且成绩显著, 3、热爱协会,关心并主动参与协会工作和发展;关心参加协会活动、献计献策,主人翁意识较强;协助发展会员,为协会分犹解难,有突出贡献。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评选方式:依据会员一贯表现,参考群众反映,会长会议联评,征询常务理事会意见后决定。评选名额10名左右。 三、关于妇女之友的评选 近年来,在协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会员单位的男性合作伙伴不但帮助、支持女企业家的工作,同时对她们加入协会并积极参与其中给与了理解和关注。有的还把自己经营的企业与协会的活动有机地结合。这无疑是对女企业家本人和协会的极大支持和鼓舞。协会深感有男性的支持是女性组织和个人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协会非常珍视这种可贵的精神。为此协会决定借2012年换届之机,开展评选表彰“妇女之友”的活动: (一)评选条件: 1、与女企业家共同领导的企业经营有方,企业文化先进,企业有明显竞争力,业绩较为突,企业发展稳定。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2、本人认同支持女企业家协会事业,主动关心支持本企业会员积极参与协会活动,贡献较为突出。 (二)评选办法: 依据本届四年来会员单位的男性合作伙伴对女企业家和协会的支持程度,在征询女性合作伙伴推荐意见基础上确定提名名单,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确定最后人选。评选名额10名左右。 四、联合评选要求: 2、求真务实、实事求实,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和征询意见工作。 3、准时、认真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报批工作。 4、联合评选候选人将在群众和相关企业推荐的基础上,通报五届常务理事会,并经会长办公会最后审定。 5、以上三项评选活动报名截止日期1月10 日。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3号东院西楼251房间 电 话:64069066 64077884(兼传真) 邮箱:bjnq@263.net 联系人:张文英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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