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阅读 并同意”然后的陷阱

  日期:2013/04/19  来源:财经天下  [字号: ]
[导读]在进入每一个互联网虚拟国时你签下了“卖身契”,但你可能什么都不知道。

  测试题:当你注册微博、邮箱、网银等账号时,哪怕瞥过一眼网站的免责条款和隐私权声明吗?

  我们敢打赌,99%的人会直接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而不管那些繁复的条款写了什么。基于此,“我已阅读,并同意”是互联网上最大的谎言。“我已满18周岁”和“不在线”也只能屈居其后。

  谎言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一些你从未听说过的网站也可能对你了若指掌,因为你已经授权某个虚拟国,将你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还有,被搜索引擎导向骗子网站,别指望它们会对你的损失负责,因为条款中要求会员独立承担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你“同意”了。

  是的,要注册成功,就必须选择“同意”。除非谁能够把QQ、Gmail、新浪微博、百度等等,都从自己的工作生活中删除。但是这已经算得上出世隐居了,何况现在和尚也经常上网刷微博了。

  今年3月初,一位用户名为Raymond Wang的律师在知乎上提出,对用户负责的隐私保护至少应该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增加透明度,提示和告知用户如何收集和使用数据,给用户一定的选择权;(2)采用技术手段保护合法收集的数据,不泄露、不转卖;(3)适度的监控,对明显侵犯他人隐私的信息及时删除。

  实际上,从去年“3Q”大战之后,这个话题经常被提起,但是却找不到可行方案。Raymond Wang认为,在中国的市场环境中,苹果、Google那么复杂的隐私权保护政策成本过高,很难实际执行。当然,法律会提供一定范围的保障,但只是针对那些造成重大过失或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

  不管怎么说,你需要先知道,那些我们几乎每天都要使用的互联网服务中,究竟存在着多少不平等条约。以下List有些生硬严谨又艰涩难懂的法律条款,本刊本已决心与这类文字划清界限,但为了一次给你讲明白,我们暂且容忍它们出现。另外,这些翻译成通俗语言的条款,其中的真实含义有可能会引起你的不安情绪。

  社交类

  人人网、世纪佳缘——可能向第三方透露你的隐私

  2007年之后入学的大学生,几乎每个人都拥有人人网账号。人人网上面记录着最全面的用户信息:真实姓名、出生年月、院校信息,如果你愿意,还可以包括电话号码、IM账号以及兴趣喜好。

  人人网提供免费的社区服务,如果你仔细阅读一下《人人网服务条款》,就明白为什么说免费的往往是最贵的。

  “人人网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人人网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人人网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这一条款换个说法就是:我会保守你的秘密,但如果有人答应我同样保守保密,我有权把你的秘密告诉他。

  当然,所有这些行为都可以免责。“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千橡公司(人人网母公司)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千橡公司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千橡公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拥有最大用户群的腾讯公司也有同样条款:“腾讯未经用户同意不向除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合作单位这个词儿实在太有内涵了。

  对于婚恋交友网站来说,免责条款可能更具现实意义。在去年开庭的“婚恋网站第一案”中,被告方世纪佳缘就祭出了免责条款的大旗——“对于用户上传的照片、资料、证件等,世纪佳缘已采取相关措施并已尽合理努力进行审核,但不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合法性或可靠性,相关责任由上传上述内容的会员负责。”最终一审法院对世纪佳缘的免责条款确立了合法效力,并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博客类

  百度空间、新浪微博——有权改编、出版你的文字

  从王小峰的《不许联想》,到韩寒的《青春》,博客集结出版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对于草根用户,更大的可能性是发现自己的原创博客被改编成文甚至集结出版,这是你自己授权的——看看百度空间的相关条款:“用户同意将您在本服务公共区域(公共区域指一般公众用户可以使用的区域)内上传之照片、文字授予百度全球性、免许可费、非独家、可完全转授权、及永久有效的使用权利,百度可以为了展示、散布及推广张贴前述内容之特定目的,将前述内容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后用于互联网增值业务或电信增值业务。”

  去年年底,为了在微博市场上同新浪、腾讯竞争,搜狐开始打起了版权牌,发布了“搜狐微博版权保护公约”,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微博作者签约制度,为签约作者提供专属微博客服服务,委托专业律师团队为侵犯签约作者版权的行为提供维权支持。

  别高兴太早——海量的草根用户的版权、著作权不在此列。

  邮箱类

  Gmail——他们会“阅读”你的邮件全文

  Gmail邮箱的用户也许会注意到,当你正在阅读的邮件中有“汽车”字样的时候,侧边栏往往会出现与汽车相关的广告;再打开一封关于减肥的邮件,广告会相应地变成健身器材或者减肥产品。

  在谷歌的隐私权政策中,明确地解释了个中缘由——Gmail服务会读取你的邮件正文,“我们会基于您所有的电子邮件来展示个性化的广告”。

  邦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明俊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授权的确认,即用户授权Gmail可以读取邮件正文。换个角度说,可以视为用户对自身隐私权的一定程度的自愿放弃,因此与法律原则不存在冲突。

  2004年,在Google首次推出Gmail时,曾一度因为广告内容和邮件内容高度相关而引起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恐慌,Google也因此陷入信任危机和公关危机。几乎所有人都认定Google员工阅读了他们的邮件。

  虽然Google称他们只是用“机器”来阅读用户的邮件内容,进而展示与邮件相关的广告,但是这一解释难以服众。不过现在大家显然已经无所谓了。

  云存储

  华为网盘、酷盘——因为免费,所以不负责

  现在个人云存储产品是许多网友中转及备份文件的重要阵地。不过,在将自己的重要文件托付给微盘、酷盘、华为网盘等云存储服务之前,还是先读一下这些服务的免责声明。以华为网盘为例:“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华为网盘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您因使用或不能使用华为网盘提供的服务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的一条原则是权利义务对等,对于提供免费服务的微盘、酷盘,就算出现了重要文件丢失,网盘服务商的法律责任也很有限,用户获得赔偿的概率极小。而提供增值服务的华为网盘,也没有在VIP升级的过程中增加额外的条款来保证用户文件数据的安全。也就是说,即使付费的VIP用户丢失了重要文件,华为网盘依然可以拿免责声明做挡箭牌。

  搜索引擎

  百度、Google——网页上有1×1像素的眼睛盯着你

  如果你是百度的注册用户,在登录界面时一定会发现一个“记住我的登录状态”勾选项。实现这个功能的技术叫做cookie,它不仅能免除重复输入账号密码的麻烦,还能记录用户大量的上网行为。

  谷歌在隐私权声明中直接承认,“我们使用通过Cookie 和其他技术(例如像素标签)收集到的信息”。

  所谓的像素标签就是网络信标(web beacon)。通常情况下,“网络信标”是一个1×1像素大小的GIF图片,嵌入在web页中,用户几乎不可能靠视觉发现这个元素的存在。它可以监测浏览器的网页浏览行为、电子商务行为,甚至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同时还能够收集系统配置和个人信息。

  不仅是在Google的页面上,只要你访问了包含Google广告的网站(大量草根网站加入Google AdSense计划,成为内容发布商,将流量转化为收入),Google都能够收集你在网站上的行为。

  说到搜索引擎,就不得不提到百度的竞价排名,与此相比,谷歌的行为根本算不上什么。所谓的竞价排名,说白了就是谁给的钱多,就把谁的搜索结果提前。即使京东商城、当当网这样的知名网站也需要每年向百度支付数百万的“保护费”才能免于在竞价排名上输给“冒牌”网站。

  如果用户因访问虚假网站而遭受损失,百度会拿出其早已准备好的免责声明:“您应该对使用搜索引擎结果自行承担风险。百度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搜索结果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搜索服务不中断,不保证搜索结果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合法性。”——这一系列“不保证”真是让人眼界大开,无法想象这家公司对于自己提供的服务,到底能保证什么。

  网络游戏

  完美世界——你的百万装备随时都可能消失

  不作恶的谷歌尚且如此,就不用说网络游戏了。以完美世界权利声明为例:“在完美世界提供的所有服务器上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物品等)全部归‘北京完美世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在不影响用户正常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完美世界有权决定保留或不保留服务器上的全部或部分数据。”

  换言之,即使用户购买了付费的虚拟道具,只要他高兴或者不高兴,都有权决定这些道具的去留。

  其免责声明更是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完美世界不就因用户使用完美世界的产品和服务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完美世界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任何意外的、非直接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或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因隐私泄露、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因过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或其他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著名互联网公司经常被起诉的7个罪名

  1 泄露用户资料

  2000年,Yahoo,一名互联网用户向美国洛杉矶市联邦法院控告雅虎网站,向一家试图以诽谤罪起诉他的公司提供其个人资料,违反了联邦和雅虎公司所在州的法律,同时也违反了雅虎公司自己的隐私政策

  2 未尽责核实用户信息

  2009年,百度,“史三八”医疗美容医院将百度和伊美尔美容院告上法院,指百度竞价排名系统自动将“史三八”关键词与伊美尔网站进行关联设置。

  2009年,Twitter,美国一个棒球队经理起诉Twitter,称有人假冒他的名字注册了账号,并且发布信息,据说这是Twitter网站第一个“李鬼”账号官司。

  2011年,世纪佳缘,国内首例用户起诉婚恋网站诉讼。

  3 未能尽责审核内容

  2010年,YouTube,因放任一段智障少年被人殴打的视频在其网站上随意传播,触犯了意大利关于个人隐私的法律规定,3名谷歌高管被定罪。

  4 权力滥用

  2009年,完美时空,游戏玩家通过使用代练账号获利,被完美时空公司将其全部账号封掉。吴先生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封账号,赔偿经济损失1元,并公开道歉。

  5 搜集、滥用用户数据

  2011年,微软,微软在没有通知和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通过Windows Phone 7系统采集用户的位置数据,最后被用户集体诉讼到西雅图地区法院。

  2010年,facebook,谷歌因涉嫌侵犯用户隐私遭集体诉讼。原告指认谷歌互联网搜索引擎将用户个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2010年,谷歌,美国电子隐私资讯中心指出,谷歌的Buzz服务自动为Gmail用户注册,将通讯簿联系人创建为社交网络名单,并将用户的微博更新内容自动发送到好友的Gmail邮箱中。这一切很容易使人在无意中泄露自己的私密信息。

  6 窃取用户数据

  2012年2月,Path,苹果APP热门应用Path被曝在未获得用户允许的情况下,会自动上传用户通讯录数据至Path服务器。

  7 知识产权侵权

  2011年,百度,2011年,盛大文学诉百度版权侵权案作出终审裁定,百度被判执行赔偿盛大文学经济损失人民币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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