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中心专家: 新股发行制度剑指何方?

  日期:2012/03/14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字号: ]

 

  中国股市自诞生以来,行政力量超越自身能力,管了本应市场来管的事,改革关键在于将权力还给市场。

  

  ■国研中心专家解读两会话题(1)本报记者 刘慧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说过一句话,“IPO不审行不行?”引发证券界和市场人士的热烈讨论。在今年“两会”上,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观察发现,代表和委员最关注的资本市场话题包括IPO发行和退市制度改革、保护投资者利益、养老金入市等。

  

  截至2011年末,沪深A股总市值为21.38万亿元,在全球位居前列。然而,新股发行“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募资额)现象依旧。2012年,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剑指何方?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相关专家。

  

  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任务是让价格真实地反映公司的价值。然而在当前发行制度下,上市俨然成为“造富机器”。2011年共上市260家公司,募集资金2720亿元,其中超募资金就达1278亿元;与此同时,30%的新股跌破发行价,大多数新股上市后都呈现长期下跌走势。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将市场的权力还给市场。改革的最终目标是监管部门不再审核申报公司的资格和合规性,不再用行政力量影响新股发行价格,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张承惠指出,中国股市自诞生以来,行政力量始终与市场如影随形。体现在股票发行上,就是由监管部门对股票发行进行审查。无论是额度制、审批制还是核准制,都没有改变行政主导的本质。尽管权力部门的初衷是想替投资者把关,选择优质公司上市,但结果却事与愿违:过度“包装”调优财务数据者有之,企业、券商和机构投资人联手以各种手段超额发售者有之,中介机构人为拔高拟上市公司价格并操纵新股询价过程者有之。事实证明,现行核准制度并不能有效抑制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新股发行丑闻不断,极大地损害了投资人的信心和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其根本原因是行政机制超越自身能力,管了本该由市场来管的事情。

  

  据证监会发布数据,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19日期间,第十一届发审委共召开发审委会议183次,审核公司315家次,十一届专职委员平均每人参会76次,审核企业107家。按一年250个工作日计,一个专职委员只有不到2天半的时间审核一家拟上市公司。

  

  “申报企业涉及各种行业和多个不同技术领域,经营模式和特点千差万别,招股说明书少则几万字多则十余万字,发审委员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替投资者把好关并非易事,而通过率却高达93.33%,漏网之鱼想必不在少数。”张承惠说,另外从“把关”角度出发,可能还有为自身免责的考虑,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设置极高的门槛,没有足够的资本和业务规模、良好的组织架构、持续的盈利纪录等,上市绝无可能。为达到审核标准,申报企业需花费极大的精力和时间。

  

  她告诉记者,有位企业家为了让其企业上市,仅相关政府部门的章就盖了160个,花费数百万元。这种过高的上市成本,使得上市对很多企业来说成为“鸡肋”。而一些真正优秀、有成长力的企业反而不能上市,这不能不是中国股市的悲哀。此外,由于上市难度太大,再融资关卡重重,使得一些上市公司也倾向于超募,从而加剧了市场的扭曲。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IPO不审行不行?”郭树清的发问似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大家对股市痼疾的热议。张承惠的回答是:“我支持A股IPO从审核制走向注册制,但这需要一个过程。现在不审当然不行,因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IPO公司的品质缺乏识别能力,问题在于由谁来审和审什么。”

  

  张承惠认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要准确界定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能,明确监管机构与交易所平台及其他中介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只有在监管机构职能定位准确、监管能力提高、交易所实现转型、市场主体信用水平提高的基础上,IPO走向注册制才不会出乱子。当前重点是监管部门要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中心,将监管重点由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转到信息披露上来,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证券交易所的改革,使其成为一个能够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的、真正的市场机构。

  

  “证监会的职能也要转变,重点转到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方面,还要着重审查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公布的信息是否真实,让市场来决定其发行价格。同时大力发展大散户和机构投资者,而不是仅仅发展公募基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证券室主任范建军告诉本报记者。

  

  形成内在约束机制

  

  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在2010年到2011年期间沪深两市破发频现,两年来两市共有628只个股上市,若将新股破发定义为上市首日的平均价低于发行价,2010年新股破发率为6.91%,2011年升至25.62%。这些破发的新股,2010年上市当日较发行价的平均跌幅为3.28%,2011年达到6.66%。

  

  如何加快新股的定价机制改革,建设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张承惠表示,目前有很多建议,如存量发行遏制炒新、自主配售降低发行价、改革现有保荐人制度并加强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增加新股做空机制、实行定额发行以遏制巨额超募、限售股的解禁条件与业绩挂钩等。

  

  还有全国政协常委刘汉元提交的IPO改革提案,建议给新股增加做空机制,即对新股提前转融通,具体办法是在新股上市时,原始股东可将所持50%股份提供给证券公司,进行融券业务,股份所有权并不改变,但增加了新股的供给量。如此一来,在机构询价阶段,必须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做空力量,上市后筹码稀缺的情况将有所改善,小盘股定价奇高的理由也就不再具备,从而保持谨慎,询价将更为理性。

  

  对这些创新建议,张承惠表示,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研究,必要时可以像股权分置改革那样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措施的推进,其核心是要逐步形成市场化的内在约束机制。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刘慧 编辑:张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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