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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劳动关系与企业发展》研讨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准确地认识和理解法律规定,客观看待法律实施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促进企业劳动关系与和谐稳定,按照今年工作计划,定于2008年9月3日至6日在武汉市,由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和武汉女企业家协会共同主办《劳动关系与企业发展》研讨会。 一、时间、地点: 时间:9月3日(星期三)全天报到,9月6日午后离会。 9月4日(星期四)全天大会 9月5日(星期五)全天参观考察 9月6日(星期六)上午游览市内名胜 地点:武汉市长江大酒店 地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131号(汉口航空路) 电话:027-83632828转宴会 15927554332(谢凤梅) 二、内容: 主 题:劳动关系与企业发展 专题报告:1、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劳动合同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大会交流:参会代表围绕专题报告发言 参观企业:(1)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三、费 用: 1、会议费每人2900元(含食宿、参观、资料等费用); 2、如住单间需加收600元; 四、联系方法: 联 系 人:于凤云 江 宪 赵舒艳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322室 邮 编:100048 电 话:010-68701448 68701158 传 真:010-68701474 电子信箱: cawe@cawe.org 联 系 人:彭晓源 周 艳 地 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431号市总工会大楼 邮 编:430016 电 话:027-85782807 13797006330 传 真:027-85795027 或027-85795027转女企协 电子信箱: Whnqyjxh@163.com 五、说明 1、请参加会议的代表于2008年8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邮寄到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2、会后组织游览活动,费用自理,自愿报名(具体线路、费用附后)。参加者一定要在回执上注明,以便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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